海南省工商局整治餐飲市場 重點打擊強買強賣
記者今天從省工商局獲悉,2010年元旦、春節將至,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凈化我省餐飲市場,省工商局決定自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4月8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餐飲市場專項整治,重點打擊餐飲市場強買強賣、短斤缺兩、以假亂真、以次充好、不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省工商局將以服務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為己任,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集中開展餐飲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清理我省餐飲市場主體資格,大力規范餐飲市場經營秩序,有效打擊餐飲市場強買強賣、短斤缺兩、以假亂真、以次充好、不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無證無照餐飲經營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餐飲市場經營秩序得到明顯好轉。
根據相關規定,餐飲行業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工商部門將視其情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1、短斤缺兩的;2、強買強賣的;3、不明碼標價的;4、低報價高結算的;5、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詐消費者行為的。
在整頓期間內,第一次違法違規的,工商部門將按法定最高額度罰款并責令違法違規經營者停業整頓,第二次則吊銷營業執照。對于暴力抗法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省工商局要求,各市縣工商局每天必須安排一名局領導,工商所每天安排2名工商人員24小時值班,保證接到消費者投訴后,在市區執法人員30分鐘內、郊區和鄉村執法人員在60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理。投訴處理與現場執法檢查要緊密結合,深挖案源,現場檢查與處理率必須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