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促銷有貓膩 消費起糾紛
與朋友上館子吃飯本是件開心的事,沒想到消費者鄭先生卻吃出一肚子火。
原來,漳州市某大型廣場某餐飲店近日打出“消費滿100送50”的廣告。消費者鄭先生與朋友來此就餐。餐畢,消費了392元的鄭先生等人要求商家贈送150元消費卡。不料,商家對這個廣告的理解與消費者的理解差之千里,認為滿100元只送50元,哪怕消費了1000元或者再多,也只送50元。為此,雙方起了爭執,氣憤之下,消費者鄭先生撥通了12315電話進行投訴。
接訴后,步文工商所12315工作人員立即展開調查,經了解,消費者鄭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經調解,商家同意兌現承諾,贈送150元消費卡給消費者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