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早餐網點改造菜市場等項目可獲資金支持

發布時間:2010-08-16 00:00 瀏覽量:14

  來源:太原日報 日前,省商務廳發布信息,我省流通企業發展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五大項目發展。

  這五大項目是:一、支持大中型龍頭餐飲企業建設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依托配送中心以連鎖經營方式建設標準化早餐網點,形成早餐供應網絡。二、支持社區菜市場標準化改造,改造經營設施、儲藏設施、檢測設施和廢棄物處理設施等。三、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龍頭企業開展連鎖經營,新建或改造標準化社區回收點和專業化分揀中心;支持再生資源集散市場建設,對排污、廢棄物處理及勞動保護等設施進行新建或改造;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平臺建設。四、支持文化底蘊深厚、生產加工技藝獨特的中華老字號企業,在國內及有關國家和地區進行老字號商標的保護性注冊、開展技術改造和工藝創新等。五、支持具有山西特色的名優土特產品市場的開拓,加大名牌戰略推進力度。

  申報項目資金的流通企業需具備的條件為:一、對行業、區域經濟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項目以及公益性強的項目。二、申請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設項目的企業,主食加工中心面積不得少于500平方米,有5個以上固定網點或10個以上流動網點,固定網點的營業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三、菜市場標準化改造項目由出資企業申報,菜市場面積不低于400平方米。四、申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項目的企業,注冊資金必須在100萬元以上,具有自己的回收網點、中轉站和分揀中心。五、申請中華老字號改造的項目,必須符合商務部規定的中華老字號規范,并取得“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稱號。六、申請名優產品市場開拓的項目應具備省政府及國家部門授予的名優、名牌產品證書,進入國內外大型連鎖企業集團配送體系的供貨協議、合同或其他開拓市場的相關資料(所指的大型連鎖企業集團為2009年全年總銷售額在10億元以上、門店在10個以上)。

  項目確定后資金支持方式為:一、早餐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5%;對2009年確定并支持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項目企業,2010年每新開一個固定門店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支持。二、標準化菜市場改造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5%,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5%。四、對老字號企業品牌建設項目采取財政補助方式,其中,企業國內商標保護性通類注冊補貼資金不超過3萬元,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補貼資金不超過4萬元,老字號企業品牌建設和工藝創新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五、對具有山西特色的名優產品市場開拓項目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獎勵資金視與大型連鎖企業集團簽訂的供貨合同和其他相關資料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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