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水域范圍內禁建餐館

發布時間:2010-08-19 12:39 瀏覽量:7

  來源: 武漢晚報(武漢) 武漢生活污水的污染已超過工業污染,而餐飲點是其中重要污染源之一。昨日,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武漢市水資源保護條例(草案送審稿)》規定,武漢市水域范圍內禁止新建餐飲經營點。該《條例》將送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水域內餐飲或關或搬

  《條例》(草案)規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庫和人工水道水域范圍內新建餐飲經營點;對現有的餐飲經營戶,區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逐步予以關閉和搬遷,暫時不能關閉和搬遷的,餐飲經營戶應在規定期限內,建設水污染防治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行,否則,不得繼續經營。

  據介紹,水務主管部門監測發現該水域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水域納污能力或水功能區水質不達標時,應及時通報環保部門,而環境部門暫停審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予發放新的排污許可證,并限期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

  地下水取了要“還”

  依規定,當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滿足需要時;地下水已受到嚴重污染時,可能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損害的;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地質水文狀況不適宜取用地下水的等情況,禁止取用地下水。

  取用地下水應回灌,且要回罐到同一含水層,回灌的水質不得低于取用地下水的水質。對于武漢地下復雜的地質結構,審議認為,首先應對武漢的地下水做規劃,劃分出禁采區和限制開采區等,以避免浪費和污染水源,防止水源枯竭或地面塌陷。

  菜農用水免辦證

  直接從江河、湖泊、水庫或地下取用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向水務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取水證,并繳納水資費,取得取水權。

  菜農打井為蔬菜保鮮、家庭生活用水等,是否同樣需要辦理取水證等?昨日審議認為,武漢是一個豐水城市,就應該讓老百姓享受優惠,并規定菜農打井等行為,不必辦證取得取水權。

  高耗水產業將列入武漢發展計劃

  武漢“得水獨厚”,如何充分利用?昨日,市政府常務會透露,我市將重點發展高耗水產業,并將該產業的發展列入我市“十二五”乃至更久遠的發展計劃中。

  武漢優于水,就要充分發揮水的優勢。市長阮成發稱,對武漢水資源的保護和利用,要突出重點,在保持總量的基礎上,要保持水體、水質和水深,在不污染水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水資源,發展高耗水的相關工藝和產業,如水運輸等,并考慮將該產業列入我市“十二五”等發展計劃中。

  排污口的查處,竟然要依據排污單位的性質來決定?昨日,市政府原則通過的《武漢市水資源保護條例(草案送審稿)》規定,我市所有排污口將全部由水務部門監管。據悉,此舉欲以法規的形式進行拘束。

  據了解,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若發現企業的排污口,將由環保部門負責監管,若只是一個餐飲經營點,則由工商部門管理,但若餐飲經營點沒有工商登記,其監管則處于真空。

  若要將排污口一一分類,難免造成職能部門間相互打架。東湖風景區管委會主任石大鴻介紹,東湖的水面很大,沿岸查處下來,至少要花兩三天時間,然后再進行分類查處,在此過程中,又有新的排污口產生了。

  排污口是保證我市水質的關鍵,否則會導致花巨資進行的生態修復成“竹籃打水”。排污口能否統屬一個部門管理?昨日,常務會議審議該《條例》時,建議明確全市的排污口均屬水務統管,環保等部門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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