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世博會指定供應商 狀告餐飲商還款
若能成為世博會餐飲服務供貨商,無疑能對餐飲公司或供貨下家都能起到擴大競爭能力。上海恭啟福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恭啟福公司)為獲得歷時半年之久的世博會餐飲指定入園餐飲商,未雨綢繆先與家禽批發部老板王武(化名),簽訂家禽供應意向書,但最終恭啟福公司落選,王武訴訟到法院索討簽約保證金3萬元及利息。今日(7月16日),上海靜安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家禽老板王武的訴求。
2009年12月7日,恭啟福公司與地處松江九亭某家禽批發部業主王武簽訂《餐飲供應商服務合作意向書》約定,王武在2010年3月至12月31日期間,須向恭啟福公司保證提供家禽(凍品);王武同意在意向書簽訂時,向恭啟福公司繳納保證金3萬元;若世博會組織部門未準恭啟福公司為世博園餐飲經營單位,恭啟福公司須全額退回簽約保證金。簽約后,王武向恭啟福公司繳納了簽約保證金3萬元,而恭啟福公司最終未能成為上海世博會餐飲經營商。
2010年6月上旬,王武訴稱依據雙方簽署《餐飲供應商服務合作意向書》,繳納了3萬元保證金。可恭啟福公司卻未能與上海世博會簽訂正式的《餐飲服務合同》,導致王武名下家禽批發部不能成為餐飲單位指定的供應商,遂多次要求恭啟福公司返還簽約保證金未果,起訴法院請求判決歸還。法庭上,恭啟福公司辯稱收到過簽約保證金,愿意承擔還款的責任,但暫無能力歸還。
法院認為,王武與恭啟福公司簽署的《餐飲供應商服務合作意向書》,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然而,王武最終未能成為世博會指定供應商,不是王武自身引起,恭啟福公司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將簽約保證金3萬元返還給王武,并從起訴之日起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