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集體曠工 一元道歉和解

發布時間:2010-07-12 00:00 瀏覽量:6

  位于北京方莊的一家餐館的廚子在廚師長的帶領下集體曠工,雙方協商不成進行了勞動仲裁。近日,該餐館將這位原廚師長起訴到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要求他賠償其率眾曠工給餐館造成的損失14.6萬元。本案經法院調解,雙方當庭和解。

  餐館起訴稱,席先生從2007年8月1日應聘到餐館擔任大廚,一直干到2009年6月23日,但是他在明知餐館 2009年6月24日到26日店內有包場訂餐活動的情況下,故意從24日開始,率領其手下全部9名廚師集體不到崗。餐館多次電話聯系他們要求回崗,在不影響餐館正常經營的前提下解決勞動爭議糾紛。但是席先生卻以先解決勞動爭議為要挾拒不復崗,導致餐館日常的經營受到嚴重影響,造成損失14.6萬元。

  餐館認為,根據自己店內規章制度,以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工合同規定,席先生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其無故缺席應視為曠工。他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率眾與餐館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應該賠償由此給餐館造成的經濟損失。餐館起訴要求席先生賠償他帶領廚師曠工造成的利潤損失5.4萬元,違反訂餐協議的造成的訂金損失5萬元,以及餐館臨時聘請廚師的費用4.2萬元,共計14.6萬元。

  在法院組織的調解中,席先生稱飯館的起訴與事實不符,餐館長期拖欠自己的加班工資,也不給上保險,他才申請辭職并經仲裁處理的。他沒有率眾不到崗,其他員工也是因為餐館拖欠工資而離職的。

  餐館則指出,大部分廚師都是席先生的老鄉,他提出承包后廚業務被拒絕后,率眾以加班費為由刁難餐館,故意在有包場訂餐活動的日子慫恿廚師集體在曠工。

  經法院調解,餐館和席先生都承認雙方在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糾紛過程中沒有處理好,愿意和解。席先生書面向餐館進行了道歉,并支付了一元的象征性賠償。餐館表示自此雙方再無糾葛和爭議。

  本案當庭調解并實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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